廉府辦發〔2023〕31號
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秋季廉江市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的通知
各街道辦,市府直屬有關單位,廉城中心學校,城區各小學:
《2023年秋季廉江市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已經十七屆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教育局反映。
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秋季廉江市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
為做好2023年廉江市城區小學招生工作,根據《義務教育法》《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教基函〔2014〕22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東省教育廳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粵教基函〔2023〕26號)、《湛江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湛教〔2020〕9號)和《關于調整廉江市城區小學校區的通知》(廉府函〔2023〕1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的實際,特制定本招生辦法。
一、招生計劃
2023年秋季城區小學一年級共招生7515名,其中:市一小450名;市二小270名;市三小270名;市四小315名;市五小360名;市六小585名(含育才校區);市七小405名;市八小360名(含賀村教學點45名);市九小360名;市十小315名(含龍頭教學點90名);市十一小270名;市十二小270名;市十三小315名(含廉江市關澤恩小學45名);市十四小135名;市十五小270名;市十六小90名;市十七小90名;市十八小405名;市十九小450名;市二十小540名;市二十一小135名;市二十二小45名;市二十三小45名;市二十四小45名;市二十五小450名;市二十七小270人。
二、招生原則
免試,相對就近,單校劃區為主,多校劃片為輔。
三、招生對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滿6周歲),符合下列報讀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一)A類:廉江市城區戶籍,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持有的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
(二)B類:廉江市城區戶籍,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持有的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以城區房產證地址為校區)。
(三)C類:以下3種情況的適齡兒童。
1.法定監護人在城區黨政機關(含政府雇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以工作單位地址為所在校區);
2.村與政府或教育部門簽訂征地協議涉及學位安排的征地戶子女;
3.符合國家、省、湛江市有關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廉江市城區居住并享受相關優撫、優待政策的對象(烈士、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警察、因公殉職基層干部、高層次人才、廉江市重點企業人才等群體),參照《關于統籌做好我市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號)、《湛江市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修訂)》(湛教〔2021〕3號)、《廉江市重點企業人才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D類:廉江市城區戶籍,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沒有合法房產的適齡兒童;非廉江市城區戶籍,但法定監護人是廉江市城區戶籍,且持有城區合法房產的適齡兒童。
(五)E類:非廉江市城區戶籍,法定監護人也非廉江市城區戶籍,但持有廉江市城區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發證機關開具不動產權登記證明的適齡兒童,兩戶以上共同擁有房產的,每戶需持有40平方米以上的產權。
(六)F類:非廉江市城區戶籍,但法定監護人的房屋在城區,有公寓房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有效期內公租房租賃合同,或有不動產權證(土地類)、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等證件而沒有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證,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而沒有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須提供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
(七)G類:
1.廉江市城區的社區、村(居)委會在職干部子女(以下簡稱“G1類”)
2.滿足如下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其中符合條件(1)的為G2類,符合條件(2)的為G3類):
(1)進城務工或經商滿1年,在廉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滿1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子女(以下簡稱“G2類”)。
(2)進城務工或經商,在廉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不滿1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子女(以下簡稱“G3類”)。
四、報名辦法及報名時間
2023年,城區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登記,所有符合入讀城區小學的適齡兒童都需登錄“廉江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下稱“招生系統”)報名登記。
(一)符合入讀城區小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其家長(法定監護人)自行登陸“招生系統”報名登記。沒有網上報名登記條件的學生,其家長(法定監護人)可帶相關資料原件到所在校區學校提出申請,所在校區學校必須安排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二)統一報名登記時間為2023年7月7日至7月12日。
(三)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其父母(監護人)可于2023年7月18日登錄系統補報名。
五、網上報名操作辦法
(一)手機報名
家長可使用智能手機登錄預報名系統(網址:http://xsbm.lianjiang.gov.cn:9801/sign-mobile/index.html#/login)報名。
(二)電腦登記或報名
登錄預報名系統(網址:http://xsbm.lianjiang.gov.cn:9801/sign/index.html#/login?force=1)報名(為方便下次登錄,建議收藏網址)。
在網上報名前,家長可先在網站“報名指引”欄目點擊查看“詳細操作”,報名時遇到問題,可以咨詢技術人員:鐘承江18819435468、鄭明宇13590904416、謝金松19128748286,也可拔打各小學電話咨詢。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所在校區小學提出申請,學校可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在網上報名時,A、B、D、E、F類適齡兒童均需按居住地填報所屬校區小學,C類按相應規定填報,G1類的適齡兒童按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所在校區報名,G2類的適齡兒童按常住地所屬校區選擇一所小學,G3類只能在網上報名以下學校中的其中一所學校:廉江市第十小學龍頭教學點、廉江市第十一小學、廉江市第十二小學、廉江市第十三小學、廉江市第十四小學、廉江市第十五小學、廉江市第十六小學、廉江市第十七小學、廉江市第二十一小學、廉江市第二十二小學、廉江市第二十三小學、廉江市第二十四小學。所報名學校不一定是錄取學校。每位適齡兒童只允許報一所公辦學校,多報學校所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三)報名材料
在網上報名時,家長或學校須按“報名指引”填寫報名相關信息,按“材料拍攝指引”掃描或拍攝上傳相關圖片。所有的報名材料無須提交紙質,只須通過掃描或手機拍攝圖片上傳(注:需掃描或拍攝相關證件的原件,用原圖傳送的方式上傳,務必確保圖片清楚完整,否則,作未上傳相關圖片處理)。各類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A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兒童父母在城區房產證或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或屬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開具的穩定住所證明。
3.屬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開具的穩定住所證明的,需提供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
4.兒童出生證。
B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兒童父母在城區房產證或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或發證機關開具的不動產登記證明、或屬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開具的穩定住所證明。
3.發證機關開具的不動產登記證明或屬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開具的穩定住所證明的,需提供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
4.兒童出生證。
C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符合國家、省、湛江市有關優待政策的對象(烈士、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警察、因公殉職基層干部、高層次人才、廉江市重點企業人才等群體)的相關證明材料;征地戶子女需提供當時相關村莊與政府或教育部門簽訂的征地協議;單位人事調動、任職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3.兒童出生證。
D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憑戶口簿和出生證可以報名)。
2.兒童父母在城區合法房產有效證件(房產證或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或發證機關開具的不動產登記證明等)。
3.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發證機關開具的不動產登記證明報名的須提供)。
4.兒童出生證。
E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兒童父母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發證機關開具不動產權登記證明。
3.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發證機關開具的不動產登記證明報名的須提供)。
4.兒童出生證。
F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兒童父母公寓房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有效期內公租房租賃合同,或不動產權證(土地類)、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等相關證件。
3.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
4.兒童出生證。
G1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等部門發出的任職文件。
3.兒童出生證。
G2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1)進城務工滿1年的要提供法定監護人在廉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滿1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在城區工作滿1年勞動合同、連續滿1年的工資表及所在單位工商執照。(2)進城經商滿1年的要提供法定監護人在廉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滿1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在廉江市城區經商并滿1年的營業執照、完稅憑證(或稅務局開具的稅費申報記錄)。
3.居住證或派出所、居委(村委)出具的租屋居住證明。
4.兒童出生證。
G3類:
1.戶主、父母及兒童戶口簿。
2.(1)進城務工不滿1年的要提供法定監護人在廉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在城區工作的勞動合同、工資表及所在單位工商執照。(2)進城經商不滿1年的要提供法定監護人在廉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在廉江市城區經商的營業執照、完稅憑證(或稅務局開具的稅費申報記錄)。
3.居住證或派出所、居委(村委)出具的租屋居住證明。
4.兒童出生證。
六、報名材料審核時間
(一)招生學校初審時間:2023年7月8日至7月13日。
(二)部門核查及反饋時間:2023年7月14日至7月21日。
1.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核查黨政機關(含政府雇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證件。
2.市公安局負責核查戶口簿。
3.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核查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登記證明、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核查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公租房的租賃合同。
5.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核查社保繳費憑證。
6.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核查營業執照。
7.國家稅務總局廉江市稅務局負責核查完稅憑證。
8.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負責核查居住水費繳費憑證。
9.廣東電網湛江廉江供電局負責核查居住電費繳費憑證。
10.街道辦事處負責核查居委(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各職能部門對網上報名相關材料進行核查,并把核查情況報教育部門匯總錄入,家長可在報名系統查看審核情況。
(三)廉江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時間:2023年7月23日至8月21日。
七、招生時間
2023年8月22日至8月24日,擬于8月25日前公榜。
八、學位安排辦法
(一)公辦小學第一批次學位安排
屬于A、B、C、D、E、F、G1類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按《關于調整廉江市城區小學校區的通知》(廉府函〔2023〕189號)劃定的校區安排學位。若所在校區學位不足,則按A至G1類順序依次安排學位,直至額滿為止,若安排到某類適齡兒童時,學位不足,則該類適齡兒童采取電腦搖號方式安排本校區學位;余下的采取電腦搖號方式安排到相對就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二)公辦小學第二批次學位安排
1.根據城區小學學位的情況,按居住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劃分為七大片區:
第一片區: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
第二片區:市四小、市七小、市十三小、市十七小。
第三片區:市五小、市二十二小、市二十三小、市二十四小。
第四片區:市六小、市十二小、市二十一小、市二十五小。
第五片區:市八小、市十一小、市十四小、市十九小、市二十七小。
第六片區:市九小、市十小、市二十小。
第七片區:市十五小、市十六小、市十八小。
2.G2、G3類的順序安排學位:屬于G2類的適齡兒童,如果所報學校學位不足則由廉江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校剩余學位情況,按片區就讀原則采取電腦派位的方式安排學位。同一片區學校進行電腦派位時,如果派位的片區學校學位已滿,系統將自動轉向其它學位未滿的片區學校進行電腦派位;屬于G3類的適齡兒童,根據實際報名情況,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
(三)電腦派位的組織
電腦派位由廉江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電腦派位錄取工作全程錄像,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并邀請紀檢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現場監督,當場公布隨機派位入圍名單和錄取學校名單。錄取名單隨后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市教育局版塊)和錄取學校公布。
九、招生紀律
(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城區小學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事關社會穩定,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顧全大局,確保城區小學招生工作順利。各小學必須廣泛宣傳,認真做好發動工作,確保轄區內年滿6周歲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按時入學。報名時,監護人需承諾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并承擔一切相應責任。
(二)落實政策,陽光招生。進一步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嚴格執行《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明學校招生和教師招錄紀律的辦法〉的通知》(湛教〔2018〕17號)要求,實行全程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報名、錄取情況。建立材料登記和審核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編委辦、街道、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供電、供水等部門須對證件審核。材料審核實行“誰主管、誰辦理,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凡參與工作人員均要依法依規,認真履行職責。在招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招生行為,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嚴肅紀律,嚴管學籍。城區各小學的招生名單由城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審核后統一公布,各小學必須按城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招生名單招生。任何學校不得超計劃違規招生,凡有違規的學校,校長負總責,分管副校長負直接責任,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新生學籍信息主要依據報名原始資料錄入,凡被錄取到城區各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名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換他人。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
十、招生經費
2023年秋季廉江市城區初中招生報名資料由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有關人員嚴格審核,并做好招生工作。市招生領導小組招生經費從相關招生學校籌集,各招生學校的招生費用由各招生學校自籌解決。參與招生工作人員的補助參照市招聘教師工作人員的補助標準《關于規范我市各類考試成本費用支出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湛人社〔2016〕421號)執行,其他費用據實開支。
十一、責任追究
(一)家長或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取消兒童該校區的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將有關人員移交公安、紀檢等部門依法查處:
1.虛報兒童年齡等報名信息或者已經讀過一年級辦理學籍的;
2.提供虛假的戶口簿、身份證、房地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完稅憑證、出生證、水電費單、務工證明、單位勞動合同、居住證明、購買社保證明、政策優惠證明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騙取報讀資格的。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校招生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先停職后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偽造、變造戶口簿、身份證、房地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出生證、水電費單、務工證明、單位勞動合同、居住證明、購買社保證明、優惠政策證明等材料的;
2.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3.學校擅自超計劃招生的;
4.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審查證件不嚴,出現嚴重錯漏的。
十二、解釋說明及其他事項
(一)辦法中的“城區”指廉江市羅州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所轄區域。
(二)華源城、碧桂園(廉南大道旁)、福濠華庭三個小區業主子女報名的臨時安排:選擇市九小、市十小、市十五小三所小學中的一所報名,若市二十小有富余學位,則另行報名電腦派位。
(三)憑“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報名的,不須提供購房發票和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憑“發證機關開具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明”報名的,須提供購房發票和居住近3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繳費憑證。
(四)上述辦法中的“近3個月”“滿1年”,是指2023年7月18日止倒推連續計算滿3個月或滿1年。
(五)報名時提供戶口簿、房地產權證的戶口遷入或房產轉讓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8日。
(六)上述辦法中的“法定監護人”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條的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七)招生工作咨詢電話設在各小學,投訴電話:6688349(廉城中心學校)、6688505(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6683301(市教育局教育股)、6620256(廉江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八)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